亞伯拉罕為見證(a)
[4]1所以,以甚麼--我們將說了,去已找到了--以亞伯拉罕那之先的父祖屬我們的(a)、按着肉體?2因若亞伯拉罕出於諸工作被稱了為義,他一直有予誇口的事物,然而非針對上帝。3因以甚麼--那著作(a)一直說?「則信了--亞伯拉罕、在那上帝,就被算了歸他達致(b)義(c)。」4但藉那一直工作的,那工價一直不被算按着恩惠、而是按着虧欠(a),5但不藉那一直工作、卻藉一直信在那一直稱為義對那不尊崇的身上的,一直被算--他的那信、達致(a)義;6確實也正如大衛一直說對那所蒙福分屬一人的、向這位--那上帝一直算為義在諸工作的以外的,
7「一些蒙福的,屬這些位的、蒙了寬免--那些不法,
並且,屬這些位的、被遮蓋了在上--那些罪;(a)
8一蒙福的男人,屬這位的、絕不會算了--主、對罪。(a)」
9所以,這個所蒙福分(a)在那割禮(b)身上、或者也在那包皮(c)身上?因我們一直說,「被算了歸那亞伯拉罕--那信、達致(d)義(e)。」10所以,如何被算了?在割禮中--當在它中一直是,或者在包皮中?不在割禮(a)中,而是在那包皮(b)中;11並且,以一記號--他接了來、屬割禮的,作一印證為了那義屬那信屬那在那包皮中的,為了那去一直是以他為一父屬所有那些一直信藉着包皮(a)的,為了那去一直被算〔也〕(b)歸他們為 〔那〕義,12並且以一父屬割禮(a)的歸那些以不單出於割禮、而是也歸那些一直守規矩按那些腳蹤屬那在包皮(b)中的那信屬我們的那父祖亞伯拉罕的。
藉着信而實現的那應許
13因非藉着律法,那應許歸那亞伯拉罕、或歸他的那種(那承接產業者以他去一直是屬世界的(a)),而是藉着義屬信的。14因若那些承接產業者出於律法(a),已被變成空無一物--那信,並且已被廢掉--那應許;15因那律法對忿怒一直造作出;但哪裡一直是沒律法,亦沒偏離。16因着這個(a),出於信,為的是按着恩惠,為了那去一直是以受擔保的那應許歸每個那種,以不單歸那出於那律法的、而是也歸那出於信屬亞伯拉罕的,這位正是父屬我們所有人的,17正如被寫過(a)的:「父屬許許多多列邦的--我已放以你(b)」,正對着這位--他信了,即正對着上帝那一直賦予生命予那些死人、並且一直稱對那些一直不是、如對他們-當一直是的(c);18這位(a)自盼望一旁(b)、基於盼望信了達致那以他去成了(c)「父屬許許多多列邦的(d)」、按着那已被說了的,「這樣將是你的那種(e)」,19並且,在他不軟弱了在那信後,他確實察知了(a)對那他本身的身體〔已經〕(b)對它(c)-當已遭治死,百歲--當他幾乎一直就是,並且對那死亡屬那子宮屬撒拉的;20但為了那應許屬那上帝的,他不遭疑惑了藉那不信,相反地,他得以滿有了能力藉那信,在他給了予那榮耀歸那上帝後,21並且在他得以完滿確定了:對這位(a)--他已自己應許,能的--他一直是、也去做了後。22因此〔也〕(a),「被算了歸他達致(b)義(c)」。23但不被寫了因着他、以單單:「被算了歸他」,24而是也因着我們,歸這些位--正將要去一直被算的,歸那些一直信在那使之起了來對耶穌我們的那主出於眾死人的(a)身上的,25這位(a)被交付了因着我們的那些過犯,並他得以起了來因着我們的那稱義的判決(b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