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諸經驗:加拉太人接受並經歷那靈的經驗

[3]1噢,一些無法領悟的加拉太人哪,誰你們用話蠱惑了,向你們這些正當諸眼睛(a)--耶穌基督(b)被預先寫了、當他已被釘十字架?2這個單單--我正意欲去學習了(a)出自你們;出於諸工作屬律法的,那靈--你們接了來,或者出於聽聞屬信的?3這樣,一些無法領悟的--你們一直是,在你們起始了,現在肉體--你們一直自己切實完成?4這麼多--你們受了苦、徒然地?若如此,也徒然地。5所以,那一直在旁提供為着你們那靈、並且一直運作一些大能在你們中間的,出於諸工作屬律法的,或者出於聽聞屬信的?

[3]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、耶穌基督釘十字架、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、誰又迷惑了你們呢。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、你們受了聖靈、是因行律法呢、是因聽信福音呢。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、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.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。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、都是徒然的麼.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。5那賜給你們聖靈、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、是因你們行律法呢、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。

訴諸例證:亞伯拉罕的被算為義

6正如亞伯拉罕「信了那上帝,就被算了他達致(a)(b)」;7如此一來,你們一直知道(a):那些出於信的,這些位正是眾子屬亞伯拉罕(b)8在它預先看見了:出於信一直稱義那些列邦--那上帝,那著作(a)預先傳了福音亞伯拉罕:「將被賦予福分在你裡面--所有那些列邦(b)」;9甚至那些出於信的一直蒙賜福、同那信亞伯拉罕一起。10因舉凡一些出於諸工作屬律法的--他們一直是,在詛咒之下--他們一直是。因被寫過(a):「實在受詛咒的,每個這沒一直持定所有那些被寫過在那書卷屬那律法的、為了那去做了它們的(b)。」11則因為在律法中,沒人一直被稱義在那上帝一旁,顯出的,因為「那義出於信將自己活着(a)(b)」;12但那律法一直不是出於信,而是「那做了它們的,將自己活着(a)在它們中(b)。」13基督(a)我們買了出來出於那詛咒屬那律法的,在他成了替我們詛咒,因為被寫過(b),「實在受詛咒的,每個那一直自己懸掛在木頭上的(c)」,14為的是進入那些列邦--那福屬那亞伯拉罕的、會發生了在那基督(a)耶穌裡,以至於那應許屬那靈的--我們會接了來、藉着那信。

6正如『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』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、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、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、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、說、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、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、都是被咒詛的.因為經上記著、『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、就被咒詛。』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、這是明顯的.因為經上說、『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』12律法原不本乎信、只說、『行這些事的、就必因此活著。』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、〔受原文作成〕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.因為經上記著、『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』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、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、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

訴諸邏輯:後來的律法無法廢掉先前的應許

15諸位弟兄哪,按着人(a)我正說,即便屬人的已得以使有效約,沒人一直廢棄、或者一直派定在上(b)16亞伯拉罕、被說了--那些應許,並且他的那種。它不說,「並且那些種」,如在許許多多身上,而是如在一身上,「並且你的那種(a)」,這正是基督(b)17這個--我正說;對它-當預先已被使有效由那上帝的,那過了四百又三十年才來發生的律法無法使無效、為了那去廢掉了那應許。18因若出於律法那承接的產業,不再出於應許;但亞伯拉罕藉着應許,已施恩惠--那上帝。

15弟兄們、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、雖然是人的文約、若已經立定了、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。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.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、指著許多人、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、指著一個人、就是基督。17我是這麼說、 神預先所立的約、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、叫應許歸於虛空。18因為承受產業、若本乎律法、就不本乎應許.但 神是憑著應許、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
提出解釋:律法的角色

19所以,甚麼那律法?為着了那些過犯--(a)它被加增了,直到達這、來了--那種、為着--它已被應許,在他被派定了藉着眾使者以手屬中間人20但那中間人、屬一的--一直不是,那上帝則、一--一直是。

19這樣說來、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.原是為過犯添上的、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.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. 神卻是一位。

21所以,那律法反對那些應許〔屬那上帝的〕(a)?願它不發生了。因若被賜了--律法那一直能去賦予了生命的,確實,任何出於律法的(b)曾一直是那義;22然而,關起了--那著作(a)那些所有事物藉由罪,為的是那應許出於那信屬耶穌基督(b)的,會被賜了那些一直信的。

21這樣、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麼.斷乎不是.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、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、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、歸給那信的人。

23但先於那那信去來了(a),由律法--我們曾一直被守護,當我們一直被關起、直到那正將要的信去被啟示了,24甚至那律法,我們的孩童的引領者(a)--已成為、向着(b)基督(c),為的是出於信--我們會被稱了為義;25屬那信的來了(a),不再在孩童的引領者之下--我們正是。

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、還未來以先、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、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24這樣、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、引我們到基督那裡、使我們因信稱義。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、既然來到、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

26因所有、眾子屬上帝的--你們正是,藉着那信在基督(a)耶穌裡的;27因舉凡一些進入基督(a)、你們受了洗的,基督--你們自己穿了。28一直不存在猶太人、亦非希臘人,一直不存在奴僕、亦非自由人,一直不存在男的、和女的;因你們所有(a)、一--你們一直是在基督(b)耶穌裡。29但若你們哪,屬基督(a)的,如此一來,屬那亞伯拉罕的種--你們正是,按着應許,一些承接產業者。

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、都是 神的兒子。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、都是披戴基督了。28並不分猶太人、希利尼人、自主的、為奴的、或男或女.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、裡都成為一了。29你們既屬乎基督、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、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

註腳

互涉經文